关于印发《2024年多哈世界游泳锦标赛游泳项目选拔办法》和《2024年多哈世界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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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赛事选拔相关规定,我中心严格按照各项程序和要求制定了《2024年多哈世界游泳锦标赛游泳项目选拔办法》和《2024年多哈世界游泳锦标赛公开水域游泳项目选拔办法》,现将选拔办法印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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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多哈世界游泳锦标赛游泳项目选拔办法

为更好完成多哈世界游泳锦标赛游泳项目(以下简称“世锦赛”)参赛任务,根据体育总局游泳中心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参照世锦赛参赛相关规定,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选拔依据

2023年全国游泳锦标赛为选拔赛。

二、基本条件

(一)以夺取世锦赛“道德金牌、风格金牌、干净金牌”为核心任务,实现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二)在中国游泳协会注册的运动员。

(三)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及游泳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和配合与备战相关的训练、比赛、活动等。

(四)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具备强烈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为国争光的理想信念,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刻苦训练,奋勇拼搏。

(五)遵守国际、国内的反兴奋剂相关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

(六)涉及发生过违规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和相关辅助人员,无入选资格

(七)有重大赛风赛纪违规行为并受到处罚的相关人员,无入选资格。

三、运动员入选资格

(一)单项入选资格

各单项最多2名运动员入选,选拔条件如下:

1.各单项决赛成绩中,达到世锦赛A标且成绩最好的运动员,最多2人获得入选资格。

2.各单项决赛成绩中已有1名运动员获得入选资格,另一个入选资格则由预赛成绩中达到世锦赛A标且成绩最好的1名运动员获得入选资格。

3.各单项决赛成绩中未有运动员达到世锦赛A标,则由预赛成绩中达到世锦赛A标且成绩最好的运动员,最多2人获得入选资格。

4.各单项无运动员达到世锦赛A标,则由决赛、预赛成绩中(决赛优于预赛)达到世锦赛B标且成绩最好的1名运动员获得入选资格。为培养后备人才,目标洛杉矶奥运会锻炼年轻运动员,获得B标入选资格的运动员应为18岁以下(2006年1月1日后出生者)。

5.各单项如成绩相同超出入选名额,则对比该单项预赛成绩,成绩好者获得入选资格;如成绩再次相同,成绩相同的运动员则在该项决赛场次结束后,按照竞赛规则中重赛的要求进行重赛,成绩好者获得入选资格。

(二)接力入选资格

1.已获得单项入选资格的运动员,在选拔赛中应有各接力项目相应泳姿和距离的单项或接力第一棒成绩,才可获得各接力项目备选资格。

2.未获得单项入选资格的运动员,在各接力项目相应泳姿和距离的单项决赛成绩中,达到世锦赛A标或B标,获得只参加接力项目的备选资格。

3.根据世锦赛竞赛日程,在所有单项资格确认后,按各接力项目备选资格运动员成绩排序,依据实际情况综合评定,集体讨论确定只参加接力项目的运动员名单,以及各接力项目运动员入选资格。

(三)顺位递补

如因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资格的运动员,将顺位递补符合条件的运动员。

四、报名报项原则

(一)如某单项只有一个A标运动员获得入选资格,已获得其他单项或接力入选资格的运动员,具有该单项世界泳联认可的A标成绩,成绩好者可获得该单项报项资格。

(二)运动员报项要充分考虑体能消耗对重点项目的影响,最大限度的保证重点项目的发挥,选择最具实力的运动员在最具优势的项目上为国争光。

(三)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将在参赛形势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赛程和对手等情况,确定世锦赛的报名和报项。

五、教练员的选拔

根据团组人数分配比例和参赛工作的需要,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人选。

六、名单的确定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根据运动员、教辅人员的选拔情况,结合风险评估、世界泳联配额、临战状态、完成巴黎奥运会任务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最终参赛人员名单。

七、资格的取消

凡违反体育道德规范和体育精神,集体主义观念淡薄, 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训练的人员,经集体讨论上报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批准后,取消其资格。

八、本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举报电话:(010)67170593。

九、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2024年多哈世界游泳锦标赛公开水域游泳项目

选拔办法

为更好完成多哈世界游泳锦标赛公开水域游泳项目(以下简称“世锦赛”)参赛任务,根据体育总局游泳中心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参照世锦赛参赛相关规定,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选拔依据

2023年全国马拉松游泳锦标赛为选拔赛。

二、基本条件

(一)以夺取世锦赛“道德金牌、风格金牌、干净金牌”为核心任务,实现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二)在中国游泳协会注册的运动员。

(三)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及游泳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和配合与备战相关的训练、比赛、活动等。

(四)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具备强烈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为国争光的理想信念,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刻苦训练,奋勇拼搏。

(五)遵守国际、国内的反兴奋剂相关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

(六)涉及发生过违规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和相关辅助人员,无入选资格。

(七)有重大赛风赛纪违规行为并受到处罚的相关人员,无入选资格。

三、运动员入选资格

(一)10公里、5公里、男女4×1.5公里接力项目(2男2女)

选拔赛获得男、女10公里个人项目前2名运动员。

(二)顺位递补

如因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资格的运动员,将顺位递补符合条件的运动员。

四、报名报项原则

(一)运动员报项要充分考虑体能消耗对重点项目的影响,最大限度的保证重点项目的发挥,选择最具实力的运动员在最具优势的项目上为国争光。

(二)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将在参赛形势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赛程和对手等情况,确定世锦赛的报名和报项。

五、教练员的选拔

根据团组人数分配比例和参赛工作的需要,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人选。

六、名单的确定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根据运动员、教辅人员的选拔情况,结合风险评估、世界泳联配额、临战状态、完成巴黎奥运会任务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最终参赛人员名单。

七、资格的取消

凡违反体育道德规范和体育精神,集体主义观念淡薄, 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训练的人员,经集体讨论上报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批准后,取消其资格。

八、本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举报电话:(010)67170593。

九、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2023 i-swimmer

标签: 游泳 资格 运动 选拔 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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